本報東京5月5日電 (記者劉軍國)日本《每日新聞》5日發表社論,對自民黨正在倡導的修改憲法一事進行了嚴厲批判。該社論說,自民黨目前正在試圖修改憲法第九十六條,但其目的在于修改規定日本放棄戰爭、不保持戰力、否認交戰權的憲法第九條。自民黨成立以來,在其綱領中就提出要以修改憲法第九條為目的制定新憲法。自民黨去年4月公布的憲法修正草案對現行憲法第九條進行了重大修改,這使人不寒而栗、心生恐懼。
社論認為,草案并非單純的修改名稱那么簡單,而是另有所圖。鑒于該草案主張設置國防軍,允許在國外使用武力,新設軍法會議,廢除憲法中對行使集體自衛權制約的內容,所以很明顯該草案想把自衛隊變成“與他國一樣的軍隊”。現行憲法第九條禁止自衛隊在海外行使武力。自衛隊作為受限制的組織積極參加聯合國維和活動并數次成功完成任務,贏得很高的國際評價。現在根本沒有必要改變這一條。如果日本派出可以使用武力的軍隊的話,對于紛爭地當事者來說,日本的作用和影響力也將發生變化,過去構建的國際信賴關系和地位也極有可能喪失。
社論還稱,如果按照自民黨的修憲草案設置國防軍,摒棄專守防衛的原則,并持有與“普通軍隊”相同的具有高度攻擊能力的兵器的話,那么日本將會招致國際社會,特別是曾經受到日本侵略的亞洲各國的不信任和反對。雖然目前日本面臨的國際安保環境已經發生了變化,但這不能成為設置國防軍的理由。
社論表示,日本民眾根本不支持修改憲法。自民黨的憲法修正草案中,刪除了目前憲法第九條第二款(不保持戰力),新加入了“行使自衛權”,這使得行使集體自衛權將不再受到憲法的制約。因此,日本憲法也將允許對他國領土和領海行使武力。北約成員國英國曾在2001年以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名義參加了阿富汗戰爭。根據自民黨的憲法修正草案,日本的“國防軍”在憲法上與英國一樣,也能參戰。
該社論最后強調,雖然自民黨表示要通過安全保障基本法等法律對行使集體自衛權進行制約,但作為最高法規的憲法與一般法律的分量和地位根本不同,因此行使集體自衛權必須要受憲法制約。自民黨的憲法修正案將重點放在了最大限度承認集體安全保障、行使集體自衛權、在海外行使武力等方面。雖然十分歡迎討論安全保障政策,但現在根本沒有必要急于修改憲法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