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見國家檔案局網站(http://www.saac.gov.cn/)《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專題
本版采寫京華時報記者韓旭 京華時報制圖汪春才
1935年3月上旬前后,(我)援助高木大佐“于上板城附近燒掉了兩個共有300戶的村莊,并殺害了很多中國人民”。1941年,在安徽巢縣設置慰安所,并誘拐了20名“中國婦女及朝鮮婦女做為慰安婦”。1942年1月,在唐山一帶命令田浦大佐“掃蕩,燒毀了約有800戶的房屋,并屠殺了1千名中國的農民”。
您看到的以上文字,是一份記錄于50多年前的審判筆錄,其中提及被殘害的中國人有數千之眾,殘害的方式包括槍殺、刺殺、燒殺、妊婦剖腹、強奸婦女、誘拐數百名婦女做慰安婦。“只我個人的記憶即殺害了5470名中國人民,燒毀和破壞中國人民的房屋18229戶,其實際數字很(可)能還多”。這份筆錄的“主角”就是曾任侵華日軍陸軍中將、第117師團長的戰犯鈴木啟久。
不僅是鈴木啟久,從昨天開始,在未來的44天里,中央檔案館將在網上連續公布日本侵華戰犯的罪行自供,每天一名戰犯,共45人。這些罪行直供均為戰犯筆供原貌,不做任何材料整編和刪節處理。
□檔戰后最高法審判45名戰犯案
由來
中央檔案館副館長李明華介紹,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后,根據《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蘇等11個國家組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發動侵華戰爭和太平洋戰爭負有戰爭責任的東條英機等日本甲級戰犯進行了審判。
1956年,根據《關于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犯罪分子的決定》,決定以人道主義精神對在押的日本戰犯實行區別對待、寬大處理的方針。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對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對較輕、悔罪表現較好的日本侵華戰犯宣布免予起訴并立即釋放。
對45名日本侵華戰犯,向最高法特別軍事法庭提起訴訟,1956年6至7月,最高法特別軍事法庭分別在沈陽、太原根據被起訴的45名戰犯的犯罪性質,分成四案,進行了公開審判。最終,法庭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分別判處了他們8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到1964年3月,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戰犯中,除了一人亡故外,其余全部釋放回日本。
此次公布的就是這些罪行相對較重的45名日本侵華戰犯的筆供原貌。
□檔涉四大案數十項反人類罪名案
內容
從筆供內容看,45名日本戰犯在中國犯下的主要罪行包括策劃、推行侵略政策,制造細菌武器、施放毒氣,進行人體活體試驗,屠殺掠奪資財,毀滅城鎮,強征慰安婦、強奸婦女,驅逐和平居民等一系列違反國際準則和人道主義原則的令人發指的罪行。
其中,第一案為日本侵華陸軍軍人案,包括鈴木啟久、藤田茂等8名戰犯。于1956年6月9日-19日在沈陽北公審,他們分別犯有積極執行侵略戰爭、指揮命令部下殘殺、強奸、抓捕、擄劫中國人民和掠奪、強占、焚燒、破壞中國公共財產,施放毒氣、制造細菌武器等罪行。
第二案為富永順太郎案,他曾是日本特務機關主事,1956年6月10日-19日在太原公審,被判戰爭罪和特務間諜罪。
第三案為在日本侵華戰爭中犯有罪行,又在日本投降后參加國民黨軍隊和特務組織,并犯有其他罪行的日本軍政人員案。
第四案為操縱偽滿傀儡政權的日籍高級官吏和憲兵軍官案,包括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戰犯,他們于1956年7月1日-20日公審,被判戰爭罪。他們都是操縱偽滿政權,制定和推行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各種侵略政策的首要分子,犯有屠殺、逮捕、刑訊、毒害、燒毀房屋、制造“無人區”等各種罪行。
□專家解讀
1為何公布筆供而非文字整編?
僅遮擋受害人姓名原樣不容否認
李明華表示,用掃描儀掃描日本戰犯筆供原貌公布,未經加工、編輯,僅對筆供中涉及的受性侵犯女子的姓名進行虛化處理。“出于人道主義的考慮,這樣處理既不影響檔案的真實,也保護了當事人及其后代的權益。圖像是原來的樣子,就是要表明這些筆供是這些戰犯本人寫的,經過他本人簽字的”,是不容否認的。
李明華強調,每名戰犯的罪行不僅是依靠他的口供、筆供,還通過檢舉材料、控訴材料、赴犯罪現場進行實地調查,聽取被害人和目擊者的證詞等等,進行廣泛而細致的調查認證。
“此次公布的戰犯罪行自供與之前公開的大量客觀史料有很大不同,是這些戰犯經過思想改造、良心發現而主動供述的罪行記錄,是從人的角度還原歷史原貌,能讓更多的人包括日本民眾有機會了解到一個真實的歷史。”中國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前所長蔣立峰說。
2選擇此時公布檔案有何用意?
敢于直視民族痛苦并讓世人銘記
再過4天就是日本帝國主義全面侵華戰爭肇始的“盧溝橋事變”77周年紀念日。就在2天前,日本安倍內閣突擊解禁了集體自衛權,開啟了再次發動戰爭的“可能性”之門。
“中方在這樣一個時間點、采取互聯網的方式公布了戰犯本人寫的筆錄原文,一方面透過戰犯本人寫的筆錄表明侵華事實不容置疑,一方面警告安倍政府解禁集體自衛權可能給本國和世界人民帶來的災難,而用互聯網的方式則可以更大范圍地擴大影響力。”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副館長李宗遠說。
李宗遠表示,世界上任何國家如果忘記歷史,必然會遭到歷史的懲罰。中國如今敢于直視慘痛的歷史傷疤,將民族痛苦記憶公布于世,正是為了讓世人從中汲取教訓,為維護和平而努力。
3還原歷史未來還有哪些計劃?
今后還將公布更多日軍侵華檔案
李明華介紹,除筆供外,中央檔案館收藏的偵查、審查、處理日本戰犯的檔案,主要包括紙質、照片、實物、錄音、電影這五種。主要分為偵訊日本戰犯的案件、日本戰犯罪證和實物案卷,日本戰犯回國后活動檔案等這幾部分。其中偵訊日本戰犯案卷,一犯一案組卷,包括日本戰犯1109名檔案3000多卷。每名案犯的檔案包括:追究犯罪分子的受理書,偵查罪犯的總結意見書、罪犯的口供和筆供及其中文譯文,罪行摘要記錄、檢舉材料、控訴材料、罪行調查表等。
目前,中央檔案館正著手對1017名免予起訴的日本戰犯的筆供檔案進行整理。待公布完45名受審戰犯的筆供檔案后,將在適當時間以適當形式予以公布。“我們的檔案部門一直在對日軍侵華檔案進行發掘、整理、編目、搶救、數字化等工作。今后還將有更多反映日本侵華罪行的檔案公之于眾,證實日本發動的全面侵華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的深重災難。”
□戰犯筆錄
戰犯姓名鈴木啟久
出生籍貫1890年日本福島縣
戰犯經歷1934年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任步兵第28聯隊長輔佐, 1945年4月任陸軍中將,第117師團長。同年8月31日在吉林被俘。
筆錄日期1954年7月
>>部分罪行
灤縣1280名農民被集體屠殺
1935年3月上旬前后援助高木大佐“于上板城附近燒掉了兩個共有300戶的村莊,并殺害了很多中國人民”。
1941年在安徽巢縣設置慰安所,并誘拐了20名“中國婦女及朝鮮婦女做為慰安婦”。
1941年11月在河北棗強攻擊八路軍,“殺害了10人,并燒毀約有600戶兩個村莊,同時屠殺了100名中國農民”。
1941年12月“強制居于長城線附近2公里以內的”“居民遷移,使之成為無人區”。
1942年1月在唐山一帶命令田浦大佐“掃蕩,燒毀了約有800戶的房屋,并屠殺了1千名中國的農民”。
1942年4月在河北豐潤田官營“大力的虐殺了八路軍,在魯家峪攻擊洞穴時使用毒瓦斯慘殺了八路軍干部以下約一百人,”又將“逃至魯家峪附近村莊避難的235名中國農民用野蠻的辦法慘殺了(將其中的妊婦剖腹了),燒毀房屋約800戶,將往玉田送交的俘虜中殺害了5人,強奸婦女達百名之多”。
1942年9月—12月為把遷安、遵化等地“變為無人地帶,即強制該區的居民全部遷移。”“在該地區燒毀的房屋達一萬戶以上,強迫搬走的人民達數萬以上,被慘殺者也甚多。”
1942年10月“對灤縣潘家戴莊1280名農民采取了槍殺、刺殺、斬殺及活埋等野蠻辦法進行了集體屠殺,并燒毀了全村800戶的房屋”。
1944年5月在河南新鄉“向抗日軍游擊隊進行攻擊并殺害約10人,同時將戰場附近的村莊燒毀約300戶,殺害約100名的中國農民”。
1944年7月在河南封丘“殺害了約40名抗日軍游擊隊,并在附近燒毀了一個約有400戶的村莊,殺害了約100名的中國農民”。
1944年8月向河南懷慶抗日軍隊“進行攻擊,并殺害約10人,將農民的房屋燒掉了約400戶,虐殺了約30名的中國人民”。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隊侵略林縣南部地區后,在撤出該地區之同時,由防疫給水班在三、四個村莊散布霍亂菌,因此后來我接到‘在林縣內有100名以上的中國人民患霍亂病,死亡人數也很多’的報告”。之后,又在長路縣某村“將該村約300戶的房屋燒毀,并將該村的660名中國農民以極野蠻的辦法虐殺了,即槍殺、刺殺、燒殺等極慘暴的方法”。“另外,在此侵略中,我的部下又共殺害了30名俘虜”。
1945年春為了試驗以空氣注射殺人的方法,在懷慶的師團野戰病院命令進行試驗,即給予當時住院的1名中國偽縣警備隊員極高的代價進行了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