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企業創新成為G20各國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途徑
人民網北京8月25日電 (記者 常紅)第四部二十國集團國家創新競爭力黃皮書《二十國集團(G20)國家創新競爭力發展報告(2015~2016)》近日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該黃皮書專門開辟了“專題分析報告”,著力對G20國家企業創新問題進行了深度分析。
報告認為,在全球經濟增長乏力的關鍵時期,G20應責無旁貸地肩負起實現世界經濟穩健增長的重任。G20國家必須推動結構調整,鼓勵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來帶動全球經濟走向健康持續的增長。企業是創新的主要活力源泉,是G20各國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的主要載體。因此,推進企業創新成為G20各國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途徑。當前,G20各國都通過戰略導向、政策引領和加大投入、發揮企業和科研機構的主體作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創新型人才等方面,積極推動企業進行創新。并通過技術創新、組織創新、生產創新、工藝創新、市場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等,不斷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獲得了豐碩的創新成果,推動了產業的換代升級,使得G20各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維持了顯著的競爭優勢。
但G20各國企業在創新中也同樣面臨著許多困境與阻礙。首先,全球化的競爭壓力給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創新壓力。在全球化背景下,企業只有不斷地創新自身的核心技術,才能夠在國際市場上立足。近年來,隨著全球競爭壓力加劇,企業的技術替代時間不斷縮短,逐年加快的創新速度使企業的創新壓力空前巨大。其次,政治介入阻礙了全球聯合協作創新,限制了企業創新能力的發揮。由于國際經濟秩序、地緣政治等原因,G20各國間缺乏政治互信。一些國家甚至出現了政治干預企業創新合作,限制創新要素在國際間流動的現象。這一行為不僅阻礙了企業創新能力的提升,也限制了國家間“雙贏”的創新合作聯系。再次,創新成果轉化低效降低了企業創新潛力。一些國家為了激勵企業快速創新,增加創新成果,出臺了不合理的引導政策。而這些政策又往往起了揠苗助長的作用,造成科技成果與市場需求脫節,限制了創新成果的轉化。最后,不利的創新環境約束了企業創新活力。由于創新的風險性,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企業對創新持更加保守的態度。再加上在G20的部分國家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依然不容樂觀,致使企業創新動力大幅度降低。
然而可以預見的是,G20各國對企業創新的重視程度將不斷提升,而且國家間的企業聯合協作創新步伐也將進一步加快。此外,中小企業正逐步成為G20國家推動創新的強勁力量,自主創新結合信息化推廣將成為企業提升創新效率的重要途徑。針對G20國家企業的上述創新趨勢,我國應采取進一步的措施來推進企業創新。通過營造良好的創新生態系統,激活企業的創新活力;通過明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的創新效益;通過推動聯合創新,來打造創新的完整鏈條;通過轉變企業創新理念,來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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