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各國創新型人才發展啟示:人才是國家興旺之本和民族興盛之源
人民網北京8月25日電 (記者 常紅)第四部二十國集團國家創新競爭力黃皮書《二十國集團(G20)國家創新競爭力發展報告(2015~2016)》近日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該黃皮書專門開辟了“專題分析報告”,著力對G20國家創新型人才發展問題進行了深度分析。
報告認為,在全球經濟結構面臨深度調整的背景下,世界各國紛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而創新型人才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最為關鍵的因素。創新型人才能夠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強大智力支撐,是提升國家創新競爭力的重要著力點,是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要素,最終有利于增強國家綜合競爭力。從G20國家創新型人才總體規模比較來看,2001-2014年G20國家R&D研究人員基本呈現穩定上升的趨勢,且發達國家的R&D研究人員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總體上都高于發展中國家。以2012年數據進行比較,可以看到,每百萬人R&D研究人員超過3000人年的國家依次為韓國、日本、加拿大、德國、法國、英國、美國、俄羅斯,基本上為發達國家。從G20國家創新型人才投入水平比較來看,G20國家研發支出占GDP比例穩中有升,韓國、日本、德國、美國、澳大利亞、法國、中國以及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這一指標均已超過2%,英國、加拿大的研發支出占GDP比例將近2%,而印度、南非、阿根廷、墨西哥、印度尼西亞、沙特阿拉伯等國家的研發支出占GDP比例還不到1%,差距還比較明顯。此外,G20國家普遍重視公共教育投入,大部分國家的教育公共支出占GDP比例超過5%,持續穩定的公共教育投入為培養創新型人才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從G20國家創新型人才產出效益比較來看,2001-2013年美國、日本、韓國、德國等發達國家居民專利申請量總體上保持優勢,尤其是美國、日本的居民專利申請量在發達國家中遙遙領先。中國憑借數量龐大的創新型人才隊伍,居民專利申請量已躍居世界第一,體現出創新型國家建設的積極成效。但從知識產權使用費收入情況來看,中國2013年的知識產權使用費收入為8.867億美元,僅為美國的0.69%、日本的2.81%、英國的5.18%、德國的6.76%、法國的7.67%,存在很大差距。美國、日本、英國、德國、法國等主要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使用費收入穩居G20國家前列。從G20國家創新型人才政策環境比較來看,G20國家尤其是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著力營造滿足創新型人才發展需要的寬松政策環境,大力吸引科技創新人才,搶占世界創新人才高地。
從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來看,人才是國家興旺之本、民族興盛之源,人才興則國家盛,人才衰則國家弱。自工業革命以來,全球科技中心的三次轉移都是以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和集聚為基本特征并通過重大科技創新來驅動。而在當今時代,任何國家或地區想要深度參與全球創新治理,提高創新資源配置能力,快速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必須著力于構建創新型人才隊伍,實現創新型人才規模和質量同步提升。因此,G20國家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將大力培育和開發創新型人才作為國家重大戰略,在創新型人才發展的長期探索與實踐過程中積累了諸多成功經驗,其中,為創新型人才提供教育、政策、環境等方面的支撐和保障是各國共同的做法。
在國際“人才競爭”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中國應加快創新型人才資源開發,著力提升創新型人才隊伍的質量和水平。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確立創新人才戰略地位;加快推進教育體制改革,提升創新人才培養質量;建立健全人才引進機制,加大創新人才引進力度;積極營造良好政策環境,促進創新人才效益提升。通過一系列的戰略舉措,提升中國創新型人才國際競爭力,切實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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