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被判刑后提出上訴 檢方下個目標鎖定樂天會長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镕一審被判5年監禁后,其律師團表示“不可接受”。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說,李在镕的法律代表已于28日提交了上訴申請,稱一審判決存在司法錯誤。對此,檢方表示“不服來戰”,并把下一個起訴目標鎖定在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身上。
被判刑后“首吐真言”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本月25日宣判,李在镕被控的行賄、挪用公款、非法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5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其5年監禁。
法庭認為,為了在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過程中獲得時任總統樸槿惠的幫助,李在镕以贊助其“親信”崔順實之女鄭某馬術訓練為名行賄。不過,李在镕向樸槿惠行賄期間,雙方都沒有明確提出交換條件,而只是“暗示對方提供方便”。
對此,李在镕的律師團表示,對于什么是“暗示對方提供方便”,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律師團將基于這一點在二審中為李在镕辯護,爭取減輕刑罰。
韓國法務部一名官員透露,李在镕25日返回看守所后,接受看守所一名獄警問話時對判決結果表示失望。根據韓國相關法律,這一問話是每名被判刑犯人都需經過的例行步驟。
這名官員援引李在镕的話說:“我曾經想過會被判監禁,但我更希望能夠被判無罪!
目前,三星集團尚未就李在镕被判刑的消息作出回應。李在镕被捕后,三星電子副會長權五鉉一直承擔著集團內外的主管工作。
下個目標鎖定樂天
李在镕律師團忙著上訴的同時,作為本案檢方的特別檢察組也沒閑著。過去的這個周末,特檢組積極準備李在镕案的二審工作,誓言再度“發力”。
鑒于法庭判定的行賄金額遠遠低于檢方先前提出的433億韓元(約合2.56億元人民幣),只認定72億韓元(約合4260萬元人民幣),特檢組感到有些不滿。如果李在镕的行賄金額在二審中被認定大幅增加,李在镕可能面臨10年監禁。
另一方面,特檢組在李在镕案初嘗勝果后,又把下一個起訴目標鎖定在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身上。對于辛東彬一案,特檢組可謂信心滿滿。
特檢組指出,辛東彬曾與樸槿惠會面,要求對方在免稅店經營權等方面給予幫助。作為回報,辛東彬向樸槿惠的“親信”崔順實提供了總計70億韓元(約合4138萬元人民幣)資金。不過,這筆資金后來被退回。
樂天集團家族成員近來可謂丑聞纏身。今年3月,樂天集團創始人辛格浩、集團實際控制人會長辛東彬、其長兄辛東主、其姐辛英子以及辛格浩的第三任夫人徐美敬因挪用公款、逃稅等多項罪名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聽證會。
此前,徐美敬和辛英子已因逃稅等罪名被起訴。今年1月,辛英子被判3年監禁。這也是韓國司法部門首次對樂天集團家族成員作出判決。
據新華社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