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大決議建議重審巴勒斯坦入聯申請 143票贊成
新華社聯合國5月10日電(記者王建剛)第十次聯合國大會緊急特別會議10日以143票贊成、9票反對、25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決議,認定巴勒斯坦國符合聯合國憲章規定的聯合國會員國資格,應被接納為聯合國會員國。
決議建議聯合國安理會重新“從有利角度”審議巴勒斯坦以會員國身份加入聯合國的申請。
中國、法國、俄羅斯等143國當天投了贊成票,美國、以色列等9國投了反對票,英國、德國、烏克蘭等25國棄權。
這一決議賦予巴勒斯坦一些新的權利和特權,包括在聯大主要委員會中任職,允許巴勒斯坦參與聯合國召集的聯合國及國際會議,但沒有投票權。決議還賦予巴勒斯坦從今年9月聯大第79屆會議開幕以后,在參加聯合國會議時的一系列權利和特權,包括其坐席安排和在發言名單上的順序。
阿聯酋常駐聯合國代表穆罕默德·伊薩·阿布沙哈卜代表阿拉伯集團向聯大介紹了決議草案。他說,巴勒斯坦國已加入多項國際條約、遵守聯合國憲章并滿足建國要求,這表明它理應成為國際社會的正式成員。此外,已有140多個國家承認巴勒斯坦是一個國家。在巴以沖突持續的情況下通過該決議將有利于以“兩國方案”解決危機,安理會必須對國際社會的意愿作出回應。
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觀察員曼蘇爾在投票前表示,人們必須做出決定:支持一個民族在其祖先的土地上自由而有尊嚴地生活的權利,支持和平并承認巴勒斯坦人的權利。“投贊成票就是對巴勒斯坦存在的支持,這并不是針對任何國家……這是一種對和平的投資。”他的講話贏得一片掌聲。
以色列常駐聯合國代表吉拉德·埃丹在投票后,用便攜式電動碎紙機當場粉碎了聯合國憲章小冊子的封面。
4月18日,美國否決了一項關于巴勒斯坦申請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安理會決議草案。應多國政府請求,第78屆聯合國大會主席弗朗西斯決定于5月10日召開第十次聯大緊急特別會議,并就阿聯酋代表阿拉伯集團提交的一份決議草案進行表決。
巴勒斯坦目前為聯合國觀察員國。巴勒斯坦2011年9月向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正式申請,但未獲安理會通過。當時,由于美國在此問題上的強硬立場,巴勒斯坦暫停了申請。
根據聯合國接納新會員國的規則,申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須經安理會推薦,再由聯合國大會決定,才能獲得聯合國會員國資格。如果安理會建議接納該國,則該建議將遞交聯合國大會審議,須有三分之二多數會員國投贊成票,聯合國大會才能接納一個新會員國。聯大接納新會員國的決議通過當天,會員國資格正式生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